旺苍县文化馆场地免费开放公众须知
一、爱护文化馆内的设施设备,不随意移动设施设备,不争抢活动器材,严禁违规使用器材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。
二、遵守公共秩序,自觉维护室内卫生,不在室内吃东西,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垃圾,禁随口吐弃口香糖,严禁携带宠物进入。
三、注重文明礼貌,不大声喧哗,不追逐嬉戏,不打架斗殴。
四、室内严禁吸烟和明火,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品,不随意移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。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,严禁携带危及安全的化学药品入内。
五、严禁利用本馆场地搞非法串联、秘密集会、散布谣言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。
六、严禁在楼梯间打闹、推搡、起哄、突然停留、大声喧哗、恶意扰乱秩序等行为,严禁将身体靠扑在楼梯走廊的栏杆上及玻璃幕墙边,以防意外事故发生。
七、参与免费开放的人数超标时,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,按顺序进出。
八、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,如有丢失责任自负。
九、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发生,文化馆将不予承担任何责任。
十、各行政、企事业单位、街道或社区文艺团队可以免费使用文化馆场地,经领导同意后,在值班人员处领取《申请表》加盖公章或签字,由文化馆统一进行安排。活动举办方的团队或人员必须遵守文化馆相关规定,否则文化馆将列入黑名单拒绝为其开放。
十一、请自觉遵守以上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。
旺苍县文化馆培训中心
2016年6月15日